波峰与波谷_摘
波峰与波谷: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(第二版) (阎步克)
概念的界定,应以能更好地区分事物之间的差别为原则。不必过分拘泥“专制”一词在西文中的原初所指
士族门阀具有“贵族化”的性质,而在官僚“贵族化”了的时候,皇权往往就比较低落,二者呈此消彼长的关系
一些时候官员会趋于身份化、特权化、阶层化、封闭化、自主化,这种演化的最终结果是贵族化,但现实中它可能停留在某种程度上,或浓厚或轻微
总之,“士大夫政治”是传统中国最富特征性的现象之一。
周代的贵族士大夫不仅承担着国家行政,同时也是一个拥有文化的阶层,他们受过“六艺”和“礼乐”训练。这种“礼乐文化”具有调节政治和维系身份的双重功能。
蛮族甫下之后的西欧中世纪,没能把罗马帝国的官僚组织和专制倾向继承下来。秦汉的制度文化展示了巨大惯性,它使帝国政治在穿越了各种波动变态之后,仍得以回归于其历史运动的“轴线”。
对历史最好的理解,往往产生于历史分期问题讨论的开始和终结
士族门阀政治是中古最突出的政治现象之一,而在田先生看来,以“门阀与皇权共治”为特征的“门阀政治”只是“皇权政治的变态”而已,它来自皇权政治,最终必将回归于皇权政治
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说,中国历史就是秦始皇和孔夫子的历史,前者奠定了中国制度的基石,后者奠定了中国文化的主调
基于“制度史观”思考秦汉与魏晋南北朝历史,“治”“乱”的传统概念具有新的启示意义。比如,从经济关系看魏晋是“封建”时代,从权势集团看六朝是“贵族政治”的时代;但换个视角,魏晋南北朝又有一定“乱世”性质,某些特征性现象具有暂时性和过渡性
中国史的后期,照样有动荡、有失序、有王朝崩溃,但体制本身的波动幅度,明显地是越来越小了
若从“治—乱”角度观察,“连续性”还应把“周期性”考虑在内。社会学家告诉我们,官僚组织存在着“僵化周期”(rigidity cycle)
军事和战争既是摧毁王朝的手段,也是激活旧体制的途径
在历史上常能看到,血与火中一个生机勃勃的军事集团重建政权,新兴的皇权把动乱所激发出的暴力体制化,并进而向官僚组织注入了新的政治能量。
大规模的“治水”就需要专门规划,需要用职能分工和集中管理的方式大规模组织人力,也许这就促进了氏族社会的质变和集中化权力的产生吧?
也可以说,国家权力从其来到世间,就是一个从头到脚都在滴血的东西。文明是用野蛮为自己来开辟道路的。
《左传》还曾提到,少皓挚时曾有一种“鸟师而鸟名”的制度,凤鸟氏做历正,玄鸟氏做司分,祝鸠氏做司徒,雎鸠氏做司马;四类24种鸟名,对应着四类24个官职。那些鸟名,应该都是氏族之名。
战国变法的主旋律是“法治”,这“法治”不是现代法治,而是“以法治民”的意思
关东之人斥秦为“虎狼之国”,秦统一后还出现了关东民众“苦秦苛法”的情况,但秦地的秦人却没那样的抱怨,因为“苛法”他们久已习惯了
二“海内为郡县,法令由一统”
刺史的职责是以六条问事。六条之中,有一条针对地方强宗豪右,其余五条针对郡守二千石,
西汉后期,刺史逐渐有了固定的治所和下属。东汉中期后,往往以刺史统兵镇压各地起事者
汉灵帝进而把一批要州刺史之职改为州牧,秩二千石
嬴政自以为“德高三皇,功过五帝”,采三皇五帝之名而成“皇帝”之号。“皇帝”之号今天人们耳熟能详了,当时却是个很新鲜的词儿。
刘邦及其战友本是一群草莽英雄,但有个儒生叔孙通为汉廷定朝仪,刘邦于长乐宫试行其礼,其时百官毕恭毕敬,没有敢欢哗失礼的,这便给了刘邦一个从没品尝过的惊喜:“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!”暴发户的得意跃然纸上。
太子宫中的官职设置,是与朝官相比拟的,宛如一个具体而微的小朝廷
名相萧何,就曾在关中“贱强买民田宅数千万”
一 决策权力与执政资格
东汉二百年间制度大致在平稳运行,只有局部的调整;到了汉末,其变迁节奏陡然加快了。
将军议政,可视作早期国家文武不分的政治残余;列侯议政,则显示了分封制与贵族制的历史影响
“宰相”在古代大多数时候不是正式官名,而是一位或数位执政首脑之称,哪些官职可以看成宰相,是因时而异的。
相权之所以能构成一“权”,是因为官僚机器是有其自身运作规则和行政自主性的。皇帝为所欲为就会破坏那些规则,自拆台脚。这就是“相权”的根据。
尚书遂可参与机密,操持机柄,甚至劾奏朝臣、参与选官了。若用宦官任其事,则称中书
引人注目的还有外戚辅政,这是汉家的政治特色
皇族成员有可能问鼎帝位、取“今上”而代之,难免为皇帝所猜忌;西汉前期曾有的藩国作乱和“削藩”之事,压制宗王便成汉廷的传统国策。然而皇帝顾此失彼,引用外戚来强化皇权,却为外戚擅权开了方便之门
东汉三公,是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。从议政权和监督百官执行权看,三公仍是宰相;同时尚书台继续扶摇直上
外戚居将军而辅政专权,在东汉仍是突出现象。东汉政治的一个特点,就是“皇统屡绝,权归女主”,皇太后“委事父兄”
汉和帝以后的皇帝往往幼年即位,母后临朝时为一己权势计,就引用父兄掌权。窦、邓、阎、梁、何诸家外戚,都是如此
外戚的煊赫反而威胁到了皇帝个人权势,皇帝便求助于宦官
Bureaucracy一语一般译为“官僚制”,但有时也译为“科层制”
一 刀笔吏治天下
然而,从战国到汉初,官僚行政的主要承担者和集中代表者,首推文法吏,而非士人
魏晋以下,“律”的内容开始集中于刑律,“令”则用于容纳行政法令。“律”与“令”的分化,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。
一“庶人之有爵禄”
等级安排有两种基本形式,即“品位分等”和“职位分等”。品位分等是以“人”为中心的,是给“人”分等,或说在职位等级外,另行为官员个人设有位阶;而职位分等是以“事”为中心的,是给“职”分等
一个古老传统——以爵为立身之本——依然存在于社会观念之中。
汉代画像中有若干射雀射猴的画面,那就是谐音“射爵射侯”的
西汉的霍、许、史、王,东汉的窦、邓、阎、梁,都是一旦权柄在握,则兄弟并侯
二十等爵最初是军功爵,是面向军功势力的,在“文—武”视角中明显向“武”倾斜;与宋明清的主干品位——科举功名相比,历史前后期的文武轻重变化,就显示出来了
而胥吏却是一个卑微的阶层。“吏”好比是打工仔,自己没一块地,只好到人家帮忙干活
可以再打个比方:仅有秩级而无爵级的官吏仅仅是“吏”而已,好比干活挣饭的公司雇员,失去职位就什么也不是了;可一旦拥有爵位,就成了帝国公司的股东了
二十等爵不是官阶,与官职无直接的联系,只是一种个人品位。
爵、秩的并立与疏离,凸显出了早期帝国的政治二元性
“爵—秩体制”的基本结构是爵级与禄秩并立。但随时光推移,“爵禄”不断退缩而“吏禄”不断扩张。
魏晋官品除了列有各种官职之外,引人注目地把封爵也纳入其中。爵号分布一至六品:公爵在第一品,侯伯子男爵在第二品,县侯第三品,乡侯第四品,亭侯第五品,关内名号侯第六品。魏晋的将军号发展到了一百多号,且由军职变成了军阶,并被纳入了官品的一至五品:黄钺大将军在第一品,骠骑等将军在第二品,诸征镇安平等将军在第三品,宁朔等将军在第四品,鹰扬等将军在第五品。魏晋还有各种散官、名号,如大夫、郎官和各种侍从,其品位意义大于职能意义,当然也列在官品之中
一 从法术、道术到儒术
战国秦汉的学士儒生与文法吏的双峰并峙,是战国秦汉的主要政治景观之一,其矛盾构成了此期一条重要的政治线索
所以中国政治,具有强烈的“意识形态政治”倾向
其中王莽变法鹤立鸡群、不同凡响。它是汉代儒学的内在倾向性的一种极端化表现。
东汉初班固总结说:“秦燔诗书以立私议,莽诵六艺以文奸言,同归殊途,俱用灭亡
王莽失败的教训,使早期儒家思想中的不少非理性因素得到了清洗,儒生开始把“法治”和理性行政纳入思路了,承认了其必然性和必要性。
一 吏道与功能
制度既是政治博弈的规则,也是政治博弈的结果,选官制度概莫能外。选官制度变了,权势和利益的分配格局就变了
反过来说,权势和利益的分配格局变了,选官制度就会变
四科”的精神也适用于察举。“四科”大致可分两类:德行、经术之科,是偏重于儒生的;明法和治剧之科,是偏重于文吏的。明经、明法是就专业知识立科的;德行、吏能则是就行为特征立科的
儒家重“人”而法家重“事”
汉武帝“独尊儒术”,创立孝廉科;但汉廷的政治方针是儒法兼综,“以德取人”并非帝国选官的全部,重视功能、“以能取人”仍是常规做法
由郡吏取人,强调实践经验和行政能力,这跟考诗赋、考八股的科举制也不相同,是为汉代选官的又一特点
一 乡里与豪右
“世家”类型是多样化的。官场有官僚世家,乡里有豪族世家,士林中有文化世家。
王莽变法遭到抵制,很大原因是井田制侵害了豪右利益
严格说这类豪右不算“世家”,因为“世家”一词指的是“世世有禄秩家”,有官有爵有禄有秩才能算“世家”呢
一些学者拿“世仕州郡”的例子,证明“豪族大姓垄断郡县”。然而他们很多不过是“世吏”而已,未必有多高门望,不宜都看成名族著姓。像刘备,其父祖“世仕州郡”,但他幼年时父亲就死了,跟母亲贩履织席为业,没人把他家看成名门;孙坚家族号称“世仕吴”,但田余庆先生依然认为,孙氏是“孤微发迹”,“孙氏门寒,家世不详”,“无强大的乡土势力可言”。
无论杨氏还是袁氏,都不是先成为乡里豪右才变成当朝士族的。其家族后来在乡里的权势,倒是从朝廷权势派生出来的
“名士”和“品题”现象,使士林左右了社会的声望分配,并冲击了政府的传统文官标准,甚至使王朝选官听命士林
先秦士人分属百家,道不同不相为谋;东汉儒生则是一个同质群体了,具有明确的“群体自觉”,并成为豪右、官僚之外的又一社会势力
学者曾有一个说法:西汉经学以“师传”为主,东汉经学转以“家传”为主
士人接受教育、“经明行修”,就可以入仕居官;猎得官场权势,反过来又能强化财富的占有;雄厚的家族财力,又足以保障子孙继续接受教育、成为士人。东汉以来,这种“教育—权势—财富”的循环占有,越来越多地围绕“族”而展开了,就是说呈现为一种“学门—官族—豪右”的循环
东汉士族,大多同时具有学门、官族和豪右的特征,可以视为三者的三位一体;至于魏晋以下的新出门户,大抵就是名士与官僚的综合,其来源和形成与豪右的关系并不很大。
汉代官僚政治的不成熟性,还可以从“故吏”“门生”“同岁”等现象看到
汝南袁绍正是凭着家族“四世五公”“门生、故吏遍天下”的政治优势,转眼间就成了最大的军阀
东汉后期还出现了孝廉考试之制,它其实就是科举制的先声
一 黯然失色的皇权
汉魏间五斗米道领袖张鲁,居然在汉中建立了一个宗教政权。他自号“师君”,把基层教区分为“二十四治”,统治了三十多年,倒也造成了局部的安定
北魏僧侣起事的事件屡屡而有之,并利用了“弥勒下生”的信仰。儒教帝国中的这些宗教异端,一时淡化了民众们辐辏于皇权的传统意识。
可自吴至陈的三百年中,江南户口几乎没有增长。是什么原因呢?就在于大量人口流入私门
冠冕堂皇的禅让像是沐猴而冠的闹剧,梁朝的文人袁淑有《鸡九锡文》与《驴山公九锡文》以为讽刺
蜀国和吴国都没按照礼制给祖宗建立七庙
曹魏的宗庙里,竟然尊奉宦官曹腾为“高皇帝”,此人系曹操父亲曹嵩的养父,大概是古代唯一一位荣获“皇帝”名号的宦官了
中国的王朝更迭,也可以看成另起炉灶、清洗腐败的一种自我更新机制
由于缺乏一个经战火洗礼而生机勃勃的全新统治集团,所以西晋的腐朽来得分外迅速。
门阀政治下,动乱通常并不来自宦官、外戚或宗室的专政。软弱的皇权下这种人无所凭依,难以兴风作浪。
门阀政治只是皇权政治的一种“变态”。就是说它并没在皇权政治之外,另行造成一种贵族政体
一 门阀的选官特权与品位特权
这制度的内容,是为各州各郡设置中正,由本籍的朝廷官员兼任,负责定期品评本籍士人。品评的标准是德行和才能,品评形式则是“品”与“状”。“状”是一段评语,有类今天的个人鉴定;“品”,是把人品分为从上上到下下共九品。
察举是推荐之制,科举是考试之制,而九品中正制是一种评议之制,被认为源于汉末名士的月旦品题,即人物评价风气
九品中正制恰好与魏晋南北朝的士族政治共始终,就因为它是送给士族的一道特色菜。
出现了贾氏、王氏等专门研习谱学的世家,出现了《百家谱》《十八州士族谱》一类专著。吴姓士族低于侨姓,所以另作《东南谱集抄》以记吴姓
精通谱学的人,才能在吏部做官
与中正制相配合的还有“清途”制度,“清途”就是“清官起家迁转之途”
什么官能成为“清官”呢?一是“清要”,即近侍或要职;二是“清闲”,很少或没有日常职事;三是“清华”,也就是文翰之职
梁陈选官“唯论清浊”,由“浊官”转为“清官”,在人们眼中往往胜过官品的上升
若某种“清官”被非士族染指,则此官之“清”随即减色,好像弄脏了似的
中国传统官僚管理的一大特点,就是人员结构与职位结构的不对称
南北朝又出现了“流外”制度。流外制度,是受九品中正制影响而来的
士族与寒人之别。南朝梁武帝又创建了一种十八班制,以“班”之高下定官之高下
秦汉的等级序列只有爵级和禄秩,而世入魏晋,各种位阶迅速繁复起来,变得叠床架屋了。中正品、清浊官、散官、加号、封爵、将军号……这些位阶所发挥的,主要是品位功能,即用以安排官僚个人的资格、薪俸、特权和礼遇,而不是安排职位等级
在曹操的魏国之内,另设有类似朝廷的一套“魏官”,御史大夫、诸卿、尚书令仆等无不具备
此后的“禅代”者,纷纷东施效颦
东晋著名的“荆扬之争”,也是各军区的都督之争
西晋都督区,主要有八。地方由此形成了两套班子,一套是军府僚佐,一套是州府掾属;若以诸王来兼都督、州牧,则其下属还将包括王国属官,形成国官、府官和州官三驾马车
政府直接经营便意味着政府的异化:说明它由行政机构变成了一个“生活组织”
行政的法理化程度下降,还体现在故吏、门生、部曲、私兵等现象之上
西晋还有不做东宫官就不能做尚书郎的制度,其用意,就是强化士人与太子的个人关系
在法制无法保证专制之时,转而乞灵于个人化、私属性的效忠
秦汉“明法”传统的衰落,很大程度上是士族的文化偏好造成的
单纯的军功贵族、权臣家族、外戚家族等,可以称“世家”,可以称“世族”,但不应称“士族”
东晋的主要门阀,包括王、庾、桓、谢,大抵都有一个“由儒入玄”过程
一种政治势力、一个社会阶层的兴衰,竟与一个哲学流派有如此密切的关系。
无为”之君的伟大之处,不在于外在的形迹,而是一种不可名状的神秘境界
“无为君主论”的深层话语,就是皇帝垂拱,士族放纵。
皇权低落、易主频繁之时,士人是很难以“忠”自立的
重“孝”恰可以用来掩饰臣节之失。很有反讽意味的,是不少以贪鄙著称的官僚,同时又是著名的大孝子。
中国政治是一种“意识形态政治”,意识形态一般都包括对天地人关系的整体建构,所以对天地人的不同看法,就有可能危及政权的合法性与合理性
一 空话不空:官僚政治话语
这两份遗产,一是官僚阶层及专制官僚制度,二是士人阶层及其文化传统。二者共同维系着中国历史进程的连续性;而欧洲的古代与中世纪,并没有这两样东西贯穿其间。
门阀政治只是皇权政治的“变态”,士族政治也只是官僚政治的“变态”
甚至可以说,在整个中华帝国中,一直存在着这样一个模板,它是各种波动、变态所最终趋向的东西
对三省制度和门下省的封驳权力不能夸大,不能夸大到否定中国皇帝的专制主义性质的程度,或把它看成“贵族政治”的表现
汉代的法律形式是律、令、科、比
唐朝的法律分律、令、格、式四类
魏晋江左士族的根基在官场不在乡里,不是割据一方的封建领主或与国家分庭抗礼的土地贵族
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,士族来自官场和士林的互动。
如果说门阀政治是“皇权政治的变态”的话,士族政治就是“官僚政治的变态”。
考试分量的加重,也使察举跟学校的关系密切起来了,使学校培训成为必要
唐代科举制是一个重大的行政成就,它最终促成了士族的衰微
一 胡汉杂糅与胡汉分治
田余庆先生就把“五胡乱华”和“民族矛盾十分尖锐”,视为门阀政治的三个外部条件之一
十六国政权在使用汉晋官称的时候,往往名同实异,甚至面目全非
少数族的坞壁,也是其进入农耕地区后保持武力的一种形式
制度胡汉杂糅的情况是很复杂的:除了纯粹的部落旧官号和魏晋官号外,还有本为部落旧官,但又拟制了汉名的官职;承袭汉魏,但名同实异的官职;部落所无,但汉魏亦无的新创官职;等等
北朝也有汉族士族,不过因其处在不同政治结构之下,其社会地位、政治功能和文化风貌,就与江左高门有了很大不同
北魏有太子监国之制、辅政大臣之制,还有“子贵母死”之制,使皇位的稳定交接得到了较好保障。所谓“子贵母死”,就是哪位后妃的儿子被定为太子,则其母赐死,以此堵死后族干政之途。
北朝政府能完成很多南朝望洋兴叹的任务,就在于皇权较为强大,进而是官僚组织的较高效率。比如北魏有能力实行均田制、三长制,王仲荦先生认为,就是“拓跋氏王权十分强化的结果”
骑马部落的酋长和部众间,存在着一种“主奴”关系,从而与华夏政权中皇帝与士人的关系,颇为不同
王仲荦先生又认为,拓跋王权强大的原因在于自由民的存在
而“五胡”兵力强劲,不仅仅来自他们的尚武和骑射传统,也因为他们是在为本族,甚至为自己而战。而在这时候,强大的国人武装也就支持了一个军事专制的皇权。
国人支持皇权,皇权也保护国人利益
看似原始的氏族风习,其实也蕴含着文明阶级社会业已丧失的某些东西
军功贵族的核心成分是皇亲国戚
十六国政权大都尽力吸纳汉族士人,承认北方士族的门第特权,有的还沿用了九品中正制
北魏的士族高下,更多是由皇权确定、以当朝官爵为准的,传统门第只起次要作用
北魏政权的主干,是异族皇权、军功贵族和国人武装,汉族士族只是附着其上的砖瓦椽木
由于民族矛盾与民族压迫的存在,北朝的政治结构之中,存在着江左政权所没有的强大张力
尽管十六国是个狼烟四起、烽火连绵的时代,但统治者并未遗略文教
后赵设有经学、史学和律学等专科学校,史学之独立为“学”,竟有羯人石勒之功
五胡政权虽不乏混乱暴虐,同时也孕育着“天下有法”“天子为尊”的因素。
十六国政权努力汉化,继承了汉晋的政教遗产,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北方,不可能变成西欧中世纪的那个样子
然而随洛阳朝廷转向文治,六镇鲜卑将士的仕途变狭窄了,升迁无望,部分人甚至沦落到了“役同厮养”的地步
洛阳的“文华”,曾一度掩盖了这个潜在的“武质”方面
随后的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政权,都源于六镇。东魏北齐重新使用鲜卑语,“鲜卑共轻中华朝士”
西魏实行府兵制,其统帅是六柱国,下有十二大将军,以及几十个军府
东西政权虽各自表现了胡化倾向,可是两政权的制度完善和汉化措施,却各自斐然有成。
一 青出于蓝:官僚行政的全面复兴
并形成了一种以“军功吏治取向”为特征的新式政治文化
在帝制时代,一个铁腕的皇权,通常比较利于维系官僚秩序与官僚法制;皇权软弱的时候,就往往会出现法纪松弛的情况。
北齐文宣帝有次选拔东西二省官员,参试者竟达两三千人!这种成百上千人考试公职的壮观景象,不仅东晋南朝看不见,甚至汉代都未曾有过
十六国的国家学校规模,时或在东晋之上
北朝的监察,也较南朝为优
这种监察虽不规范,却显示了皇权的强大
东汉魏晋豪族大土地所有制和依附关系的发展,削弱了中央集权和编户齐民体制
从土地关系变迁看,北朝的均田制也许只是个曲折;但从政治发展看,均田制和三长制,却是北朝隋唐中央集权重新振兴的必要环节。
鲜卑异族政权,居然也构成了隋唐制度的渊源之一。
品位结构是帝国中的各势力政治博弈的结果,江左士族盘根错节、利益格局积重难返,皇权并没有力量真正撼动它
中古政权的身份管理和品位结构,涉及了四大问题,“贵—贱”“士—吏”“文—武”与“胡—汉”
南朝的军号虽然同样具有功绩制性质,但从整个品位结构看,通过军号进入“清品”的渠道较为狭窄,“门品”才是决定性的
以“清浊”论官职高下的制度,为秦汉所无,而是魏晋以下发达起来的,是士族的文化偏好造成的
但在这里,南北又不一样了。首先,南朝是“官以人而清”,士族偏好的官就是“清官”,北朝的“清官”却是硬性规定的,它不因士族偏好而变化,谁做到这个官儿,谁就“清”,即“人以官而清”
廷尉、御史之官在南朝不算清官,因为士族讨厌法制;但北朝的廷尉和御史,都在“高选”“清官”之列。可见北朝“清官”观念,已摆脱了士族偏好,而向官僚政治回归了
史称北周“选无清浊”,不再有江左的那种清官浊官之分了
唐朝的清官、清望官概念论“官”不论“人”,这是上承北朝的,而非南朝
三 北朝政治文化风尚:重军功、重吏治、重法制
若用一种简练表述,南北朝的历史就是文化士族与军功贵族的竞争史
简言之,“尚武”对“崇文”之病,有一种“矫枉”之功。
南朝秀才策试,大抵被看成名士们驰骋文藻的机会,而北朝对“文”的要求则是“文治”而非仅文藻
魏晋玄学的弥漫,侵蚀了专制官僚体制的观念基础
北朝重法制,与部族传统有关。华夏族早期“兵刑不分”,刑法源于军法。而据史载,拓跋部早期也曾“以军令从事”
江南的“学术”淡化了“世务”,“文华”造成了“政乱”,他们反对的就是这个。
北朝的文教体制也不同于南朝,律学、书学和算学一类实用学科,地位明显高于江左。学校中还有军事教育
唐代的“南朝化”,就是北朝特性的消失过程
北朝提供了众多官制、法制甚至礼制进步,并为隋唐所采;它们并没有随“北朝历史特性”的消失而消失,其后的变化也不具有“北朝历史特性消失”的意义。
即以异族皇权、军事贵族和国人武装为主干的体制
十六国的军事专制,是以被征服民族的屈辱甚至鲜血为代价的